常德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考核
常德日报
 
08-14 17:00

常德日报8月14日讯 常德市人社局日前下发通知,全面加强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考核工作。按照规定,检查考核总成绩与医保预留金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定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按照规定,凡于2014年底前取得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均在考核范围,目前,我市市本级共有47家综合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考核分为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平时检查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平时考核内容重点为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收费管理和信息网络财务管理三大类。要求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就医证、卡;按规定履行医疗保险审批手续;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按规定标准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公开规范,无擅定项目收费或重复、分解、打包收费等现象;费用结算对照准确。有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管理;电脑操作熟练,数据传输及时、正确。年终考核重点包括依法执业、制度建设和考核指标三项,市人社局将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和有关医疗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终考核。

通知规定,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并与定点机构医保预留金挂钩。即:年度总评分在90分(含)以上的,将预留金全部结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评分在70~89分的,按(100-得分)×1%的比例扣减预留金予以结付兑现;年度总评分在60~69分的,除按比例扣减预留金外,同时对该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定点资格3个月,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定点资格;总评分低于59(含)分的,直接取消该单位定点资格,全额扣除预留金,并予以通报。

考核过程中,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未遵守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常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对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统筹基金经查证属实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除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外,并处骗取金额的2至5倍罚款。

据悉,在去年检查考核中,我市市本级共查处了2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其中8家给予了暂停定点资格1至3个月的处罚。(记者姜美蓉通讯员杨力军唐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