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邵站8月13日讯 (通讯员 申晓强 唐楚资)2015年8月11日上午,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态度恶劣,拒不承认还款义务的新邵县某局正式职工孙某送到新邵县拘留所,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新邵法院执行工作敢于硬碰硬,即便是国家公职人员,对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人都是一视同仁。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孙某信用卡纠纷一案,新邵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7日作出判决,判决孙某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行欠款7335.92元,受理费4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行遂于同年6月30日向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当日立案,并向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期间,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孙某要求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孙某仍藐视法律,拒不执行。
8月11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干警乘坐警车,身着制服前往孙某挂职的工作单位,向孙某出示了工作证与执行公务证,并说明情况,要求孙某前往法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行协商。途中,孙某态度恶劣,强烈表示不愿履行还款义务,对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极不配合,造成极坏影响。鉴于此,新邵法院决定对孙某进行司法拘留。之后,孙某亲友多次找到执行干警,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向申请人偿还了欠款,并缴纳了执行费。经多方教育,孙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出深刻检讨,表示知错、认错、改错,并恳求谅解。至此,法院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此案得以了结。
据悉,新邵法院自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以拒执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7人,公安机关协助查控1人,产生了较大的执行震慑作用。同时,该院利用媒体和布告全方位、立体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联合惩戒“老赖”,产生了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