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8月14日报道 惩治“老赖”,敢于亮剑。8月11日上午,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新邵县某局公职人员孙某,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4 月17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邵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孙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孙某偿还该支行欠款7335.92元,受理费4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邵县支行遂于6月30日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日立案,并向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期间,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孙某要求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孙某仍藐视法律,拒不执行。
8月11 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干警前往孙某的工作单位,向孙某出示了有关证件,并说明情况,要求孙某到法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邵县支行协商还款事宜。途中,孙某行为蛮横,拒不配合,明确表示不愿履行还款义务。到达法院办公场地时,竟打电话要求其亲属打110报警,试图妨碍执行。鉴于此,新邵法院决定对孙某采取司法拘留。
随后,孙某亲友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干警,并向申请人偿还了欠款,并缴纳了执行费。经多方教育,孙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出深刻检讨。
据悉,新邵法院自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以拒执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7人,公安机关协助查控1人,产生了较大的执行震慑作用。同时,该院利用媒体和布告全方位、立体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联合惩戒“老赖”,产生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