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办假证骗取6万元 判刑三年
永州日报
 
08-12 14:35

永州日报8月12日讯  日前,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用假房产证做抵押跟朋友借款后玩起了失踪。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3年1月20日,被告人李某谎称其丈夫言某买车需要资金向雷某提出借款。遭到雷某拒绝后,李某便在冷水滩区红太阳购物广场旁边以100元的价格制作了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随后利用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向雷某骗取借款4万元。同年2月1日,李某又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骗取雷某2万元。借款后,李某变更联系方式,携款潜逃至广州。2015年3月8日,李某在佛山市桂城御城会被佛山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同年3月25日,李某家属退还给雷某赃款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李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通讯员 翁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