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严格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规定
中国武陵网
 
08-10 16:57

中国武陵网8月7日讯(通讯员 冯静) 为规范养老机构设立与管理,近日,区政府副区长金星武分别召集养老机构许可前置部门及区属养老机构负责人,就全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

全区仅3家养老机构获得许可

根据2013年民政部48号令《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凡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实施后的养老机构,一律要求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实施《办法》之前设立的,不符合条件的,要在《办法》实施后1年内完成整改,敬老院要在2年内完成,到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正好2年。截至目前,全区仅有嘉乐园寿星公寓、中和老年人之家、市红十字会医院武陵区医养护中心3家养老机构获得了许可,占全区养老机构总数的15%。

消防验收等是许多养老机构的硬伤

《办法》自2013年7月1日实施起,对养老机构的准入和设立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养老机构床位数要在10张以上,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要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

武陵区现有养老机构20家,其中,乡镇公办敬老院4家,直属公办敬老院1家,民办养老机构15家,总床位2274张,入住老人1376人。除已经获得设立许可的3家机构外,仍有17家养老机构由于达不到建设、消防、环保、卫生监督等部门的验收要求,无法取得合法许可证件。

大部分养老机构仍需整改

经会议研究议定,武陵区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将按照《办法》规定,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能力的养老机构,经限期整改达标后,准予其办理许可;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注销许可;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养老机构,指导其制订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关停,避免因机构不合规范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