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启动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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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2:12

红网道县站8月6日讯(通讯员 何云飞 黄义程 熊昌勇 谭诚)“做好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是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更是我们服务群众的职责所在,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精心核定,不出差错,确保群众利益,给广大林农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8月5日,正在道县洪塘营乡东江源村核定退耕还林面积的道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蒋先生这样向笔者表示。

这次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验收和发放的范围是2002年、2003年退耕还林退耕地生态林造林的小班地块。验收林种为生态林(经济林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已兑现完毕)。主要任务是核定享受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的合格面积、核定享受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的对象,及时把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准确地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延长期补助资金的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补助资金实行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的办法。直补范围为:农户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业主(大户)承包原土地经营权人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由原土地经营权人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补助;业主(大户)承包集体坡耕地已纳入退耕还林的,村、组依法将经营权明晰到户,由取得经营权的农户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在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安排的用于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的专项资金,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是补给造林经营者,现在的延长期补助是补给退耕的农户、原土地经营权人。业主(大户)一律不能享受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

本次核定享受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的合格面积由县林业局负责,要求在8月1日-8月30日前完成;核定享受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的对象由所在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负责,确定退耕还林土地经营权人并公示在8月10日-9月10日完成;发放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负责,打卡发放为9月15日-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