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29日讯(通讯员 张艳 蒋志勇)近日,祁阳县协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唐某因喝酒骑摩托车在县开发区十字交叉路口发生事故,当场身亡。事后,死者家属认为唐某是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属于工伤,遂将尸体停在协荣公司门口,纠集亲属进行闹事,要求公司赔偿。
大村甸司法所得到消息后,立即与镇政法办及相关领导驱车前往事发现场进行调解。调解中,家属认为唐某是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属于工伤,而协荣公司认为出事故时已经下班,且事故是因唐某喝酒驾车,不属于工伤。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得知,唐某事发时是晚上10点,属于下班时间,下班后与同宿舍的三个人在外喝酒,喝完酒驾车途中发生事故。工作人员对案件责任进行了分析:第一,唐某系下班后发生的事故,且发生事故前喝了酒,不属于工伤,公司没有赔偿义务;第二,根据死亡的原因,可以找三个工友协商赔偿事宜;第三,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工死亡的,可以由劳动保险基金一次支付给直系亲属救济费;第四,协荣公司可以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家属帮助,还可以通过募捐的形式给予帮助。
经多方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协荣公司补偿死者家属4000元,公司职工募捐4200元,共8200元,县、镇、村三级部门通过社会救济、募捐等方式给予死者家属经济补偿款50000元。事情虽然得到解决,但要提醒各位司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