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7月29日讯(记者 郭亮廷)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调研座谈会,向市公安局、法制办、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全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并规定,设区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确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从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民本的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立法项目建议。其中,莽山、苏仙岭等重要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城区油烟、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成为关注焦点。
会议指出,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重要性。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是推进法治郴州建设的重要契机,也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要积极作为,争取我市成为《立法法》修改后省内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推进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阳、秘书长徐本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