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区企事业单位,快来"抢红包"
株洲晚报
 
07-27 09:29

株洲晚报7月27日讯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度株洲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城区企事业单位,请尽快到市财政、经信、科技等部门提出申请。申报表格可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下载,申报时间截止到8月5日(高端装备制造业扩大市内配套奖励除外)。

提升装备水平补贴

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的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购置生产性、检测仪器等先进设备均可获得相关补贴。这里的先进装备是指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我市产业升级有积极推动作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程度高,能明显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生产基地、税收缴纳在本市,设备为企业自用,3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同时,工业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单台价格需在100万元(含)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单台价格需在20万元(含)以上。对购买先进智能制造或关键核心技术设备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设备购买的时间须在2014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

申报要求:将项目申请表、汇总表,以及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设备全景及铭牌照片等材料报收相关部门。其中,工业企业报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一份,农业企业报市财政局、市农委各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科技创新引导资金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和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领域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单位财务管理机构健全、制度严格,信誉度良好。

据悉,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攻关、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创新与研发能力建设、重点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等。

申报要求:将项目申请表,连同相关附件,一式5份,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报1份,其余报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购买公共服务产品补贴

据介绍,公共服务产品指对市区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改善和经营能力提升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具体包括管理咨询、创业支持、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服务、法律咨询,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公共服务产品。

培训类的公共服务项目采取预申报制度,由相关服务机构按月提交培训计划到中小微平台公司汇总,报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实施。管理咨询和巡诊类的公共服务项目,根据省市相关部门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进行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业享受的同类型补贴金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资料参照中小微平台公司《项目申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由中小微平台汇总整理,报市经信、财政部门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拟订资金安排方案,按季度进行拨付。

高端装备制造业扩大市内配套奖励

申报单位必须为株洲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轨道交通、航空、汽车生产企业。主机企业采购本地零部件为近3年获得的国家专利或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新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用于主机装配的零部件是指由市内企业生产直供主机企业装配使用的零部件,不包括本地贸易公司等商业流通企业销售的零部件。项目申报奖励年度为2015年,申报时间为2015年四季度。

申报要求:将项目申报表、采购清单汇总表、付款凭证清单汇总表,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申报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分别报市财政局企业科和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并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