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男分手后索要礼金不成 潜入女友家放火
潇湘晨报
 
07-26 09:00

潇湘晨报7月25日报道 女友提出分手,索要礼金不成,他潜入女友家放火泄恨。7月23日,常德市临澧县法院对一起放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7月,陈奇通过网络与李丽相识,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期间,为讨李丽欢心,陈奇给付了礼金10000元。同居3个月后,李丽开始厌倦陈奇,提出分手。随后,陈奇多次要其退还礼金10000元,但李丽只退还了3000元,拒绝退还余款,双方矛盾激化。

同年10月24日,陈奇潜入李丽家,看到自己以前送给李丽的衣物,心生怨恨,于是他用打火机将李丽衣柜内的衣物点燃,并逃离现场。

随后,接到报警的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李丽家家具、电器和衣物等物品被全部烧毁。经鉴定,烧毁物品总价值为39600元。(记者 刘双 通讯员 易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