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分手 他索要礼金不成放火
潇湘晨报
 
07-24 22:45

潇湘晨报常德7月24日讯  不满女友分手,索要礼金遭拒,男子潜入女友家放火。7月23日,常德市临澧县法院对一起放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奇(化名)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7月,陈奇通过微信与单身女子李丽(化名)相识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期间,为讨李丽欢心,陈奇给付了礼金10000元。同居三个月后,李丽厌倦陈奇,提出分手。随后,陈奇多次要其退还礼金10000元,但李丽只退还了3000元,其他余款却拒绝退还,双方矛盾激化。

同年10月24日15时许,陈奇潜入李丽家,看到自己以前给李丽买的衣物,心生怨恨,决意报复。于是,他便用打火机先将李丽家卧室衣柜内的衣物点燃,并逃离现场。

邻居发现李丽家起火后报警,公安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李丽家二楼家具、电器等物品全部烧毁,一楼卧室衣柜内衣物部分被烧毁。经价格鉴定,被烧毁物品总价值39600元。

案发后,陈奇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放火作案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