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赫山站7月24日讯 7月24日,欧江岔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笔架山司法所联合调处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7月18日20点左右,肇事者姚某(笔架山乡人)驾驶的小轿车从长沙回益阳,在欧江岔镇大闸村大闸桥路段,与蒋某(赫山区欧江岔镇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蒋某当场死亡。由于肇事方被交警大队采取了强制措施,死者的家属就赔偿问题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遂向欧江岔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以后,在政法书记的带领下立刻与死者家属一同到交警三大队了解基本情况,主动联系肇事者的家属。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告诫当事人必须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由于肇事方家庭条件相当困难,无法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而且就赔偿金额与死者家属的诉求差距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死者家属情绪相当激动,扬言要扛尸到肇事者姚某某家里去,形势相当紧张。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稳控家属情绪,一边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死者家属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说明采取在干道上搭灵堂、扛尸去肇事者家里等行为,这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打击,最终使死者家属放弃了这一做法。随后,欧江岔司法所跟笔架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单独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一致。由肇事者姚某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43.5万元,死者家属对肇事方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求肇事者任何法律责任。
至此,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