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怀化”建设 广大农村不能缺位
红网怀化站
 
07-21 16:30

红网怀化站7月21日讯 去年底,怀化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建设“一个中心、四个怀化” 、实现“四个新突破”的目标任务 , 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怀化发展的举措。其中“法治怀化”建设是“四个怀化”建设中的重要课题,是“奋力创新业、建设新怀化”的根本保障。

近几年来,怀化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怀化市部分地区,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社会治安亟待加强。

“法治怀化”建设为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什么是“法治怀化”?笔者以为,大致可以理解为:公民守法、办事依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法治怀化”涉及全市范围内的城镇和广大农村。在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法律相关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等方面 , 相关部门往往把大部分资源更多向城镇倾斜。实际上 ,比较而言,大部分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比城镇居民相对薄弱,从这一意义来说 , 广大农村更应该是法律宣传普及的重点。因此,在“法治怀化”建设过程中 , 广大农村绝不能缺位。

数据显示 , 怀化市现有农村人口 325.6 万,按照新的贫困线标准,尚有 75.23 万贫困人口,其中大部分贫困人口在农村。一些地区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不守法、不依法的现象或多或少存在。在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的进程中,我们要把农村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广大干部特别是乡镇基层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勤调研、善思谋,为农村法治建设出实招,让法治工作见实效。只有让占怀化人口一大半的农村人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广大农村安定团结, “法治怀化”建设才称得上初显实效。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安定团结, “幸福怀化”的美好目标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