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7月20日讯 7月13日,江永县粗石江镇人刘某勇刚拿到驾驶证不到2个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年检、未投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2400元的处罚。
7月12日凌晨1时30分,江永县桃川派出所向桃川交警二中队移送了一名酒后驾驶嫌疑人刘某勇,经桃川交警二中队民警对刘某勇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原来,刘某勇的妻子与他发生家庭矛盾后,便搬到了桃川镇的娘家去住,刘某勇几次去接老婆回家都未果。11日晚,刘某勇与朋友一起在粗石江镇聚会,期间喝了七八两米酒,聚会散场后,刘某勇回到家中想起朋友们的嘲笑:“连老婆都管不了”,心中异常郁闷,深夜11时左右,他驾驶桂CD4**8号五菱面包车从粗石江镇出发,来到桃川镇娘家,但是他老婆还是不愿意跟他回去,于是他便乘着酒性,打开车载音响,将音量调到最大,并不停地按车喇叭,完全不顾及周边居民的感受,直到桃川派出所民警出现。酒醒后,刘某勇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通讯员 杨剑斌 刘伟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