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交通肇事撞人致死 喊朋友帮忙抛尸
潇湘晨报
 
07-19 08:03

潇湘晨报7月19日湘潭讯 近日,湘潭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抛尸案。2014年12月30日晚8时左右,熊某开着一辆小车载着王某,由湘潭县河口镇往湘潭市方向行驶,途经杨嘉桥镇金农街路段时与行人李某相撞。撞人后,熊某并没有立即停车查看,行至涟水大桥后才调转车头返回现场。

见李某躺在地上无脉搏症状,熊某打电话给朋友朱某。三人商量如何处理事故。熊某将李某的尸体搬进朱某的小车后座,行驶至石鼓大桥时,王某觉得害怕便先下车回家了。熊某、朱某二人则继续驾车行驶,快到一处山路边时,将尸体抛下。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熊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朱某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刘双 实习生鲁珊 通讯员罗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