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7月16日讯(实习生 鲁珊 记者 刘双 通讯员 于杨宁 邓海文)夫妻闹矛盾,妻子出走后,他跑到岳父母家大闹。7月16日,永州市祁阳县法院通报判决陈伟(化名)犯寻衅滋事罪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陈伟与妻子王琳(化名)因夫妻关系不和而闹离婚。期间,妻子王琳不告而别外出打工,陈伟无法找到妻子,便多次到岳父家闹事以此逼迫岳父帮忙寻找妻子,但均无果。
去年12月的一天,陈伟再次来到岳父家,用铁锤将岳父家中的门窗、家电等物品砸烂后,又爬到其房屋顶上,将房屋顶上的东西烧毁,之后被群众和公安民警制止。
经物价鉴定,被损毁财物价值10702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伟目无国家法制,为逞强好胜,显示威风,在其夫妻间发生矛盾纠纷时,未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对其岳父母家财物任意毁损,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