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夫妻诉讼离婚 法院提供贴心服务
红网资兴站
 
07-09 13:30

红网资兴站讯 (通讯员 曹裴媛)7月7日,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是盲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们为这对特殊的当事人提供了贴心的服务。

原告贺某(女)是株洲市醴陵人,被告宋某(男)是我市白廊乡人,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因多方面原因,原告起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由兴宁法庭接办了案件。据工作人员介绍:本来这个案子的管辖是在兴宁人民法庭,鉴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特殊,才放在机关庭室来审理。

开庭当天,考虑到被告宋某没有监护人也没请代理人,行动不便,法官们亲自去车站接被告到审判庭开庭,看到宋某还没有吃饭,法官们又带着宋某吃完中饭才回法院开庭。近年来,针对残疾人的便民诉讼,我市法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上门服务立案、上门开庭、电话立案、电话送达等内容,对于这个诉讼费用,采取了“缓、减、免”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