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7月16日讯(通讯员 王湘俊)因放牛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一扔,宁远男子李某某引发了一起山林大火,不仅烧毁了大片林地,还造成了一人死亡。近日,李某某被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提起公诉。
2015年4月13日下午14时许,时值森林防火期内,李某某在宁远县冷水镇翟家村“八弯岭”山场放牛,烟瘾犯了的他抽完一根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路边的杂草中。由于天气干燥,杂草很快就烧了起来,火势迅速蔓延,烧毁了大面积的松树、灌木林地,还将同在该山场放牛的被害人黄某烧死。后经鉴定,黄某系生前被火烧及全身大面积体表皮肤引起休克死亡;该山火过火总面积14.16公顷,其中烧毁有林地面积0.28公顷,灌木林地面积3.64公顷,疏林地面积1.25公顷。4月16日,李某某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野外用火,不慎失火造成山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构成失火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野外用火须文明、谨慎,切勿随意生火或乱丢烟头,以免引发森林火灾,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