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近期,本院受理一起失火罪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在宜章县里田乡上渡村“大岭上”山场107#桩位高压线铁塔施工作业时,将尚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入草丛中,因烟头引燃茅草迅速蔓延至山林,从而引起了森林火灾,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达19万余元。 由于被告人曹某防火意识差,因自己的疏忽大意,最终导致牢狱之灾。
红网宜章站讯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近期,本院受理一起失火罪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在宜章县里田乡上渡村“大岭上”山场107#桩位高压线铁塔施工作业时,将尚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入草丛中,因烟头引燃茅草迅速蔓延至山林,从而引起了森林火灾,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达19万余元。 由于被告人曹某防火意识差,因自己的疏忽大意,最终导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