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从脚手架摔下重伤 司法所追回赔偿金
湘潭晚报
 
07-15 10:02

包工头负担他的医药费后,就不再出现,也没有谈及补偿问题

经司法所调解,包工头答应赔偿后续费用15000元

湘潭晚报7月15日讯(记者吴珊 实习生 江梦零)7月14日,湘潭县中路铺镇的杨兵(化名)高兴地来到司法所表达谢意,他说,早知道司法所这么给力,他可以省很多心。

2月27日,刚过完春节的杨兵还没找到活干,这时,隔壁村的包工头黄某找到他,请他去长沙县黄兴镇某工地做事。

第二天,杨兵就跟着黄某和同村一批村民去了长沙的工地。

一转眼就过了近4个月,杨兵在工地一直工作得很顺利,6月3日下午,杨兵像往常一样上工,没想到一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当时就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包工头黄某赶快把杨兵送到就近的长沙县黄兴镇某诊所,但伤势太重,诊所医生根本不敢接诊,建议马上转院。

最终,杨兵在湘潭县中医院接受了治疗。医生检查后发现,杨兵左肩锁骨骨折、头皮破裂。伤势严重的杨兵不停地叫喊,医生给杨兵打了麻药后,在他的左肩锁骨处装入了钢板,头颅破裂处也缝上了十几针。

经一个月的治疗,医生建议杨兵回家休养。但包工头黄某负担了杨兵住院的医药费后,就不再出现,也没有谈及之后的补偿问题。

在家休养期间,杨兵心里很不舒服。“受伤一个多月,不仅没有工资,老婆还一直在医院照顾我,医院、家里来回跑,车费都花了不少。”杨兵觉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包括后期取钢板的手术费用,还是应该由黄某负责。

由于与黄某在赔偿金额上有分歧,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杨兵在家人的陪同下找到了中路铺司法所。

承接案件之后,工作人员马上与黄某取得联系,并提出赔偿方案。仅仅3天时间,黄某就答应赔偿后续费用15000元,杨兵和家人对这个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