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7月15日讯(通讯员 曹德莉 龙敏)近日,苏仙区检察院批捕“中国明明商”特大传销案张某、曾某、林某、罗某4个组织头目。“中国明明商”网络遍布全国20余省市,苏仙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涉案5012人,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目前共抓获传销人员9人,其中逮捕6人,还有3人被取保候审。该案的破获宣告了“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在我市的覆灭。
扎营郴州市的传销窝点很快被端掉
2015年3月20日,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接到黄女士报案,举报郴州市有个“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窝点,办公地点就在曹家坪丽景郴江1-19门面。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民警走访大量受害群众和知情者,初步查清了“中国明明商”传销犯罪组织的基本犯罪事实,并锁定了相关嫌疑人。3月21日,专案组对郴州市的“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窝点展开统一清查抓捕行动,该商会4个组织头目张某、曾某、林某、罗某先后落网。
幻想暴富的“环民”千余人涉案
“中国明明商郴州市商会”创始人张某于2012年3月份开始接触“中国明明商”。当时,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明明商”,她特意赶到深圳参加了一个宣传活动,了解了“中国明明商”这个组织的宣传方式主要是“宣传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号召加入组织的中国人“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来经商”。
2013年12月,张某通过“中国明明商华南服务中心”的商委曾某介绍,在郴州市成立“中国明明商郴州市原商会”,并租下曹家坪丽景郴江1-19门面作为办公地点进行传销活动。该商会设立5个“无首”职位作为主要负责人,其中,张某为“商代”,负责管理商会全盘工作;罗某为“商汇”,负责汇款和记账;杨某为“商爱”,负责选拔地下优秀的“环民”和“薪种”;张盛某为“商务”,负责讲课和宣传。
编织财富“梦想”,加入“中国明明商郴州市原商会”的人需交纳4010元入商费成为郴州市商会的“环民”,每个“环民”完成发展两个人加入“明明商”的任务后,才能领取月金(发展两个人加入又称发展“根”和“芽”),完成任务后的第一个月领取2000元月金,第二个月领取500元月金,第三个月领取1000元月金。领取了月金又发展了“根”和“芽”的“环民”称为“薪种”,“薪种”发展的“根”和“芽”继续发展“根”和“芽”,达到每月倍增的目标后,可以领取逐步递增的月金。到第二十四个月就能分红利287万元。但“环民”如果想按照上述规则得到返利,就必须将这种“生根发芽”发展下线的方式不间断进行下去。如果中间任何一个环节的下线在一个月内没有继续发展下线收取入会费,那么人员和资金链条随即断裂,“环民”则无法得到返利。
截至案发前,张某、罗某等人成立的“中国明明商郴州市原商会”共计发展环民5012人,收取入会费达2000万元人民币。“中国明明商郴州市原商会”将收取到的“环民”入商费转入一开户名为林某的账号里。
传销手段再高明,检察官有妙招
近年传销犯罪花样翻新,频繁“变脸”,手段越发高明,形式从面对面的聚集式传销到网络传销,主题和内容也从实物传销发展到“中国明明商”式的纯资本运作,一些手有余钱的老人极容易受迷惑。
承办检察官表示,“明明商”传销组织多线多点开花,一个城市中可以有多个“明明商”头目,他们互相之间谁也不认识,这不同于以往“拉人头”式传销组织,给审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如何避免误陷传销?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除了别信“天上掉馅饼”外,还应识破以下招数:
1.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2.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3.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境外债券”“网络资本运作”“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4.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5.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6.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钱财,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承办检察官提醒,有众多参与传销的受害群众被洗脑,往往是先骗家人,再骗亲戚朋友,因此,打击、抵制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一定要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