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讯近段时间,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接到三起大货车与自行车相刮擦,自行车方要求大货车驾驶员私了的报案。交警提醒广大车主,不管发生交通事故还是“碰瓷”事件都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外地“学生”107国道被撞 原是碰瓷想讹诈
7月1日16时许,司机刘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在107国道约1564公里处发生一起与自行车相刮擦的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躺在地上,称自己头痛,可能受伤了,并直嚷着要到医院做身体检查,该“伤者”还自称自己是一名学生,司机刘某见状准备将男子送往医院检查。
此时现场围观的群众似乎觉得事有蹊跷,明明货车速度不快,而且骑自行车的“学生”当时好像是突然间闯到货车面前的,但是因为是一瞬间发生的事,围观群众也难辨事情真相,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到医院后,该“学生”找来了自己的“舅舅”帮忙处理此事,两人要求司机刘某某出几千块钱私了,正当刘某某犹豫之际,交警赶到医院阻止了刘某某。办案交警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伤者自称“陈千雨”,是邵阳人。
可是当交警调取户籍信息时并未查到“陈千雨”的相关信息。面对交警的诸多提问,“陈千雨”恐事情穿帮闹大,乘乱凭空消失了。经现场交警查实,这是一起碰瓷事件。
三起自行车撞货车均属于“碰瓷”事件
无独有偶,据交警大队民警介绍,5月17日,陈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途经107国道约1564公里处时,同样与一自行车“相撞”,伤者要求私了,司机不同意,于是拨打报警电话,伤者听到报警后逃之夭夭。后经交警查实,该两起事故属于碰瓷。
6月中旬,一名自称“学生”的人在107国道弼时段被一辆外地牌照的货车“撞”上,“学生”当场提出400元的赔偿要求,司机由于怕麻烦,认为400块钱能了难,于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三次事件,伤者均骑着自行车,操外地口音并自称学生,他们在107国道沿线专挑外地货车,找准时间撞上去,制造货车撞倒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的假象。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虽然不能断定三起事件属同一伙人所为,但是确定三起事故属于碰瓷,都是违法行为。
道路“碰瓷”不要怕 交警“蜀黍”来支招
交警大队弼时中队教导员杨毅提醒司机,“碰瓷党”一般选择车流量较少的路段,或者隧道出口、弯道等车辆行驶较慢的地段,以小型车辆、出租车、长途客车、高档轿车等下手目标。且索要赔偿金数额往往要超出实际损失几倍甚至几十倍。
杨毅说,如果在路上遇到“碰瓷”不要怕,要坚持报警。很多情况下,只要坚持报警,碰瓷者就会溜之大吉。如果遭遇了撞车抢劫,要及时拨打96122或110。
在交警到达现场前,要注意收集证据。车主在向交警部门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对现场情况拍照留存记录,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一点,是拒绝付现。不要在现场轻易给“碰瓷者”赔偿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