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夜宿宾馆摩托被盗谁应承担损失?
红网汨罗站
 
07-10 16:05

红网汨罗站讯三人从浏阳来汨罗做树苗生意,夜宿宾馆,谁料一夜之间骑行的摩托车和树苗全被盗走。小偷消失无踪,三人损失谁来买单?宾馆是否负有一定责任?近日,李家塅司法所参与调处了这起车辆被盗后关于责任划分问题的纠纷,并调解成功。

今年3月28日,浏阳市的罗某某、陈某某和黎某某三人驾驶三辆摩托车在李家塅镇贩树苗。忙碌了一天后,晚上三人寄宿在当地一家宾馆早早便休息了。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天晚上,宾馆遭窃贼“光顾”,停放在宾馆大门内的三辆摩托车和白天卖剩的树苗被洗劫一空。

案件发生后,宾馆老板左某立即报警,警方介入调查。根据现场勘查,民警判断窃贼乘宾馆所有人熟睡之时,撬门而入,切掉电源后实施盗窃。从现场被人为摆弄过的监控探头看,似是窃贼有意将监控探头弄歪,以至于警方从录像中看不清嫌疑人体貌特征。由此判断,该案嫌疑人作案手段狡猾,现场并未留下有用线索,一时之间案件侦破难度比较大。眼见损失几万块,罗某某等三人于是找到宾馆老板左某,要求他承担三人所有损失的赔偿一共4万余元。左某知道此事后,未推卸责任,并承诺自己会承担一定赔偿款。但是4万多元实在太多,自己没法答应。正当双方争执不下时,左某提议请求当地司法所帮忙调解。

4月1日,受理该起纠纷后,司法所开始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了解事情原委之后调解员认为,东西实在宾馆被盗,其老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一下要左某拿出4万多元赔偿金,明显左某也不会同意,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调解工作,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人民调解员提出建议:罗某某、陈某某、黎某某承担40%的责任,宾馆老板左某承担60%的责任,由左某某支付10000元给其三人;案件侦破之日,罗某某等三人须将10000元全额退还给左某,在此期间,罗某某等三人须将摩托车行驶证副本交由左某保管。双方均表示对该建议没有异议,并当场签订协议书,双方在司法所调解员的见证下保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以任何理由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