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7月13日讯 6个月立案557件,平均一个月93件、一天3件。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高压态势,在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果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只要违反党纪就要查
“坚持有案必查,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落实中央“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时,长沙及时转变思路理念,把主要精力聚焦到严明党的纪律上,突出执纪特色,探索方式方法,真正做到使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015年1月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57件,涉及县处级干部31人、乡科级干部66人,市本级立案32件;全市共结案385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383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01%,涉及县处级干部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72%。
在执纪范围上不搞选择项,既注重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执行好,也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起来,努力把纪律空间做实做细。2015年查处的案件涉及的违纪类型,全面涵盖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及的10大类违纪行为。查处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19%;查处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11件,市工商局岳麓分局干部陈某某考试录取中弄虚作假、浏阳市官桥镇干部胡某某无故旷工、浏阳市沙市镇黄花村罗某某选举中违反党和国家法规等问题均得以及时查办。
在涉及违纪的对象上,不仅查处违纪的在职党员干部,也查处了21名退休党员干部,其中包括4名县处级干部。
早:有病就要及时治
“过去纪委都是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这种惯性思维必须打破。”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纪律应该挺在法律前面,不能等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问题再查。要坚持关口前移,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早处置,目的是“防未病”、“治初病”。
“想要及早发现违纪问题,就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市纪委既紧扣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检查,又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暗访检查16次,参加暗访人员256人次,形成了高频率、高强度的明察暗访监督模式。
发挥巡查监督作用有助于及早发现问题。长沙市创新举措开展巡查工作,巡查监督既紧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注重从纪律层面发现共性问题。采取常规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市委巡查组开展工作以来,先后发现并向市纪委移交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某某违纪问题、市明德中学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线索,今年通过巡查工作移送线索立案查处的处级干部有5人。
市纪委还制定《长沙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了“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媒体代表等50人组建监督员队伍,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监督,保持了执纪必严的高压态势。
实:纪委还要管小事抓小节
发现问题就及时查处,大案小案都要查。今年以来,市纪委更注重“管”小事,虽然管的只是一辆车、一瓶酒、一顿饭、一张卡,看似小事小节,但目的是为了使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为之一新。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即使情节轻微,或者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小节”,都要及时处理。
市纪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某酒店的一张金额为3000余元的发票比较可疑,通过追查,发现市警校校长阳某某存在公款消费问题,对阳某某给予了处分。长沙县纪委在受理一起接受宴请问题线索时深追细究,查处发现该县农业局局长等人违反廉洁自律,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过这些案件,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发现问题就及时查处,不能因为案子小就放过。”据悉,今年全市查办的557件案件中,非移送司法机关的违纪案件就有538件。市本级查办的32件案件中,有近30件是违反党纪政纪的一般类案件,均通过市纪委常委会立案严肃查处。(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