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要工资未果打伤老板 反成被告
永州日报
 
07-09 16:18

永州日报7月9日讯(通讯员 何少萍 卿凯)索要工钱本是有理之事,无奈控制不住情绪打伤老板,反而当了被告。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刘某为聂某做工数月,辞工后尚有8000余元工钱未拿到手。4月2日,刘某向聂某索要工资,双方发生口角,刘某持木条打向聂某左胸,导致聂某受伤。聂某在医院住院治疗7天,要求刘某赔偿损失,刘某以聂某还有工资未付而拒绝赔偿,聂某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付各项损失6000余元。

法院依法开庭审查,在庭审过程中,刘某意识到打人行为是错误的,表示愿意赔偿聂某的损失。法官根据查 明的案件事实及原、被告的请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能否一次性解决赔偿和给付工钱两起纠纷。最后,聂某同意从刘某工资中抵扣赔偿款后,并当庭支付刘某3000元工资款,被告刘某向原告聂某道歉,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