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日讯 7月2日,长沙市教育局出台《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家暴、虐待、遗弃等案件的发生。《意见》明确,市、区(县市)两级都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市、区(县市)教育局撤销其教师资格。
《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的主要职责。要求定期进行摸底与排查,做好提前预防与及时救助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从业资格有关规定,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对在校学生造成伤害的不良行为;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市、区(县市)教育局撤销其教师资格。要重点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逐一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进行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留意防范临聘人员的违规及激情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平安。
《意见》还要求全面加强环境治理,建立问题反应、处理机制,尽早将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记者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