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6月23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7岁,沅陵县筲箕湾镇人)被沅陵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20日12时许,无职无业的张某在路边游荡时,见受害人李某宝(男,24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与其妻子、父亲三人在筲箕湾镇三眼桥村319国道“春兰饭店”附近修理汽车,便萌生了帮忙修车赚点小钱的想法,遂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忙修车。
在询问过程中,张某因嫌李某宝言辞激烈,且担心李某宝对其施以拳脚,竟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李某宝的腹部狠狠刺去,并迅速逃离现场。李某宝的父亲和妻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沅陵县公安局筲箕湾派出所值班民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一面协助120医护人员对李某宝进行救治,一面询问案发详细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窜方向。4月23日,办案民警将逃窜至怀化的张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张某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3日当天,公安机关将其依法刑事拘留。5月6日,经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