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晃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640套
新晃县房产管理局
 
06-30 16:33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2015年新晃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640套。为该县历年来建设任务最重的一年,面对任务重、时间紧的严峻形势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压力大,如何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顺民意、得民心、解民需”的民生工程呢?笔者认为:

工程建设方面:下足“超前”功夫,严格项目监管。要按照“超前谋划、超前实施”的原则,变等计划下达再实施为边建边等,利用时间差,做好提前量,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超前超额完成。主要突出四方面“超前”:计划上报方面,根据城区改造、工业园建设等方面的需要,提出几个备选方案,由政府审定,出台办公会议纪要,明确项目建设任务数和建设地点,以此上报年度建设计划。土地储备方面,对建设用地提前报批,储备两至三年的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均完成用地、规划审批,只要计划下达即可进行招标实施。项目建设方面。按照条件成熟的先实施,条件不成熟的完善条件后再实施的原则,由易到难,抓好项目建设。特别是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难度大的实际,提前一直两年启动征拆工作,把已完成征拆的项目先列入计划,确保项目计划报得上、做得下。资金筹措方面,借鉴BT模式,由施工单位先垫资进行项目建设,等项目资金到位后,再进行拨付,确保在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前,提前顺利进行项目建设。同时,严格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真正让资质高、信誉好、经验足的施工单位承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格施工过程监管,由一名高水平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在每一个项目施工现场派驻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专人专栋、蹲点驻守、全程监管的原则,将每一个施工环节监管到位,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推进。

后续管理方面:做好“公正”文章,广泛接受监督。一是要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并张榜公示、民政、房产等相关部门复审、政府审定、张榜公示”的“三审两公开”分配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工作。在社区初审阶段,不仅实行双人入户调查和单位回访制度,而且还要实行社区听证评议制度,组织居民代表、社区民警等组成评议小组公开听证评议,并给予初步公示。在部门联审阶段,要与公安、社区、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查承租户所提供材料,防止骗租行为。二是要坚持“公开摇号”制度。做到分配政策、分配程序、摇号房源、配租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三是要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搜集和整理承租户的家庭人口,居住状况和家庭收入等信息一次,建立健全承租户信息台帐,做到“入住有记录、清退有理由”,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居住条件的住户,有理有据地规劝当事人主动清退住房。四是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申报对象的审查和审批工作,监督建房、配租的各个环节,同时还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显示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