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26日讯 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7月将进行2015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年审内容涉及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是否符合规定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 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12后的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3倍;2015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 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算一算
去年月均工资5145元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数据,2014年度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848元,月平均工资5145元,因此2015年度长沙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7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