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6月28日讯 离婚后,她独自带着小孩过日子,嫌前夫给的抚养费少,竟然跑到前夫家中纵火,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昨日,天元区公安分局泰山路派出所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
6月23日11点半左右,泰山路派出所接到报案,泰西小区散户区发生纵火案,民警赶到现场后,火势已被附近居民扑灭。
“当时是中午,很多居民正在家做饭,有人突然闻到烧焦的味道,跑出去一看,一间房子冒出了浓烟,居民们赶紧拿出灭火器灭火。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是陈某家着火了,衣柜、被子、衣服都被烧毁了,幸亏没人在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该派出所民警姚进介绍,这是一起家庭矛盾引发的纵火案。
据介绍,50多岁的陈某有过三段婚姻经历,最近一段在今年5月份结束。与他维持了4年多婚姻关系的李春花(化名),是一位30多岁的农村妇女,两人养育了2个小孩,不过第一个小孩并不是陈某的。
“他做过亲子鉴定,第一个儿子不是他的,第二个也做了亲子鉴定,是他的,但双方感情出现裂痕,经常吵闹,今年5月两人离婚,小儿子判给了陈某,但他已经50多岁,没有精力抚养一岁多的小儿子,只好交给李春花抚养,他每月支付1000多元的抚养费。”姚进告诉记者,李春花认为抚养费过低,一直要求陈某增加费用,但遭到拒绝。
6月23日,李春花来到陈某住处,准备再次找他要钱,但陈某避而不见。李春花一气之下在客厅点火后离开现场。第二天,民警将她抓获。
李春花对自己纵火一事供认不讳,但她要抚养一岁多儿子,民警只好对她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株洲晚报首席记者胡乐 实习生余谦 通讯员陈兰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