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两级法院一年受理各类毒品案件284件
红网湘西站
 
06-26 16:51

红网湘西站6月26日讯(记者 孔黎明 通讯员 盘艳斌)今日是 “6.26”国际禁毒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毒品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拒毒、防毒、禁毒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安排2起涉毒品犯罪案件同步开庭审理的同时,召开了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年来全州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通报2起典型案例。

湘西网记者自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26日,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案件284件,审结226件,判处刑罚30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3人,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2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数上升54.7%,判处人数上升68%,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数上升188%,判处缓、免刑人数下降22.5%。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范汉填、龙安军等11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以及曾祥令、谢若其等16人贩卖毒品一案。

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被告人范汉填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9856.8克。龙安军伙同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000克,非法持有3支仿64式手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龙安军于2010年1月13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保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且属贩卖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5月14日,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范汉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龙安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曾祥令伙同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2129.96克。被告人谢若其贩卖甲基苯丙胺2600克。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2015年4月22日,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曾祥令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谢若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