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6月26日讯身患重疾,为筹钱治病而贩卖毒品,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昨日,记者从岳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朱某以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身患严重疾病,为筹钱治病,便萌生了贩卖毒品的念头。2014年7月,被告人朱某在岳阳市某医院治病时结识了贩毒人员“四哥”,在“四哥”手中购得毒品后,被告人朱某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李某、黄某等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记者 彭雨琪 实习生 谭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