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6月19日讯 18日下午,记者从市城区部分机动车“禁行”暨环湖路交通管理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净化交通通行环境,我市部分城区对相关机动车实行“禁行”政策。
据悉,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早7时到晚8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早7时到晚7时,我市常德大道、桃花源路、沅安路(含)、双拥路(含)合围的区域及环湖路全段将实行禁行管理。交警部门将从7月1日起,通过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对江北城区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驾驶人100元处罚、驾驶证记3分。
禁行的车辆包含货运车辆(含渣土车、专用作业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三轮摩托车。轻型货运车辆、市城区居民生活保障运输车辆、作业车辆、重点工程施工车辆等如需在禁行时间和区域内通行的,可前往市政务中心交警支队窗口免费申请办理通行证,交警部门将根据申请车辆实际情况对车辆通行的时间和路线给予指定,如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在城区行驶的,将会作为违反禁行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从9月1日起,环湖路路段开始实施“四禁”。环湖路为旅游专线,全路段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驶入,其他车辆限速为4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沿线禁止停车。此外,红色区域为自行车专用赛道,只准自行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同时,环湖路全路段禁止车辆停放,小型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摩托车、电动车及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道路两侧指定区域内。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增设限行标志标识,并完善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记者鲁融冰实习生曾文娴通讯员牟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