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政府网6月19日讯 “村里的公章给盖上了,还多亏了看了‘十个一律’免职的公告,让我们老百姓从此多了一把维权的宝剑!”在舜陵街道国土所,前来办理用地手续的李某高兴地告诉县纪委工作人员,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原来李某在外打工多年,今年想回村里建新房,各项用地条件都符合,可村里就是不在用地申请表上给盖章,来来回回跑了多次均无果,细究之下,才知道是其早些年与村里的支部书记发生过矛盾纠纷,村支书故意拖着不给签字盖章。《关于对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实行“十个一律”免职的公告》在村里贴出来后,李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拔通了街道纪工委书记李志的电话,当天村支书就给李某在用地申请表上签字盖了章。
今年来,宁远县创新开展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年活动,集中整治村(社区)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三资”管理使用腐败、涉黄赌毒黑以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存在盖公章收取老百姓钱物、为群众办事收受钱物或要求群众请吃请喝、贪污套取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涉黑涉恶欺侮殴打群众等十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之一的村干部一律先免职再按党纪条规进行处理。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5月,县纪委专门印发了3200份“关于对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实行‘十个一律’免职的公告”张贴到全县19个乡镇(街道)、687个行政村、3132个自然村,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晓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举报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助推了专项整治年活动深入开展。“公告张贴出来后的一个星期,我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几个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举报电话”,水市镇纪委书记唐红庆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正组织力量进行逐一核实,目前已对周家村村党支部书记林某予以免职处理。”
“反腐败既要痛打老虎,也要狠拍苍蝇,打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环境,让广大群众满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亚峰高度重视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年活动开展,多次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深入乡镇(街道)督查活动进展情况,“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轻就,绝不搞下不为例。对整治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坚决予以查处。”县纪委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纪委的责任,倒逼他们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用好村里的干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