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6月17日讯 (分站记者 何明贵 通讯员 李小兰)创业代表座谈会、返乡人员座谈会、寻访身边创业好青年、评选“创业之星”……今年,蓝山县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统筹安排5000万元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为创业者们提供广阔的平台,全力推进全民创新创业。
一是明确重点扶持对象。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共同管理,各司其职。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两种支持方式,重点扶持关联强,带动性好,集群式发展的非资源性企业;重点扶持工业园区解决就业人口多,纳税贡献大的企业,支持新产业、新模式发、现代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物流业、电子商务、农业产业化等行业;县委县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全民创新创业项目。
二是规范申报、审核、审批和拨付程序。对列入县全民创新创业项目库的项目(企业),县商务局、经信委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在资格、形式、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请县政府批准。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企业)须在收到扶持资金后一个月内,向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将适时组织评估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对项目单位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财务核算上严重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拒绝或不配合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县商务局、经信委和县财政局收回专项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