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隆回站讯(通讯员 刘剑 刘万民)司机压坏了摆放在马路边的水泥,见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猛踢了小车壳,这下车主不但不愿赔偿水泥钱,还要争取车辆损失,双方亲友也纷纷赶来助阵,事情越闹越大,幸好民警及时赶来。6月1日凌晨1时许,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隆回县岩口派出所民警成功将一起因交通意外引发的冲突化解,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1日晚11时,隆回县城某驾校一教练驾驶小车途径岩口镇添壁村时,因夜色黑暗、路面狭窄,不慎压坏颜某摆放在路边的几袋水泥。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言语冲突,颜某一气之下将小车壳踢出一个凹坑。教练转而要求颜某赔偿车辆损失一千余元,颜某不服。岩口派出所副所长阳怡军带领民警赶到现场时,双方以及亲友正欲发生肢体冲突,民警及时予以制止。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后,民警认为车主属于交通意外,颜某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属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权衡双方损失,颜某理应赔偿车主多出的损失。但颜某认为原因是车主造成的,自己不应赔偿车主损失。阳怡军向其宣传法律法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通过民警2个小时苦头婆心的劝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由颜某赔偿车主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