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讯(记者 彭雨琪)6月1日,记者从华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立案庭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仅用了两天时间,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苏某因在被告华容县某驾驶员培训学校学习,学员们在没有教练监管自行练习时发生事故,导致车上的原告苏某身体受伤,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义军在详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认为案件标的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负责人,征得原被告当事人的同意,约定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双方各退让一步,在原告降低赔偿数额的同时,被告也向原告表达了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