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龙山站5月28日讯(通讯员 张扬)近日,龙山县的田先生来到了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办理现场,工作人员受理了相关材料,经过仔细核对登记后,田先生很快就拿到了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笑眯眯的回家了。
根据州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湘西自治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的通知》,龙山县积极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在本州内注册登记新购置的机动车辆(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都可免检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主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单位车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为方便群众随到随办,扎实开展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该县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启动前,对受理、审核、发证等办理流程进行了多次演练,对设备进行了调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