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5月27日讯 5月27日,记者从娄底市环保局了解到,娄底市自6月1日起,将实行新车环保免检验制度,并对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试行环保免检验制度。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环保标志和绿色环保标志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经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后发放,它将作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的凭证和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的依据,在实施高排放车(黄标车)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况下,将作为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的合法凭证。此外,它还是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
根据每台车的具体情况,环保标志上印有一个有效期,这个时间将自动与机动车年检时间重合,以方便车主日后在进行环保检验并换取新标,领取环保标志后,车主应按规定,将标志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以便环保、交警部门检查。
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申领环保标志,环保部门在全市共设立环保标志核发窗口6个,其中娄底中心城区2个,各县(市)均设1个。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娄底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车主均需带上相关资料,到各自所属县、市核发窗口领取环保标志;非娄底市籍(湘K牌照)的车辆,应回注册登记地领取环保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环境保护部规定,并统一监制,由市环保局负责制作、免费核发。咨询电话:0738—8277202。(记者 杨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