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星站5月27日讯(通讯员 黄妙)5月26日,从娄底市娄星区《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娄星区将对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水环境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石清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主任曾海军作动员报告,区政府副处级干部王永忠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检查活动从5月开始启动。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工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城乡水污染防治情况、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情况等5个方面;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区人民政府及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分局、住建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煤炭局、畜牧水产局、城乡综合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娄星工业集中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企业排污大户、畜禽养殖大户及相关医院;检查从5月开始到8月结束,分为组织发动、自查和重点抽查,情况综合与审议三个阶段。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扎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
彭石清强调,要自觉警醒,环境形势非常严峻,要保持警醒;要把这次检查当成自己的事、对子孙后代负责的事对待,讲责任、讲良心,保持职责警醒。要强化措施,要做到地毯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纵横相结合、法律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要确保实效,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做到,污染源减少、水质提高、守法意识增强、执法常态化。人大要切实起好牵头作用,做到善始善终;政府部门要有主人翁精神,发挥好主体作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