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隆回5月22日讯(通讯员 苏平 肖海东 郭伟军)5月22日,笔者从湖南省隆回县环保局获悉,隆回县查处了一家位于三阁司镇阳光村一家废旧轮胎炼油厂,业主阮某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隆回县首例因拒不执行停止非法排污被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
3月17日,隆回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隆回县三阁司镇阳光村阮某开办的废旧轮胎炼油厂存在非法排污行为,隆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查处。经调查,该厂没有安装任何除污设施,也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等污染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加工厂停止生产,并于5月15日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5月19日,隆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该炼油厂进行督查时发现,该加工厂仍在进行废旧轮胎炼油加工,没有履行停止排污决定。
5月20日,隆回县环保局依法做出《隆回县环境保护局移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将该案移交隆回县公安机关。5月21日,该加工厂业主阮某主动到县公安机关投案。当天,隆回县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了对阮某处以7日行政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