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新闻网5月21日报道 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倪某认识了周某,在得知周某兵坐过牢有犯罪记录,便以帮周小兵消除犯罪记录及安排工作为由,先后七次从周某兵的父亲周某新手中骗取5980元及蓝芙蓉王烟23包(价值759元)。5月20日,倪某因涉嫌诈骗被耒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4年10月份的一天,倪某打电话约周某兵到耒阳市三湘明珠酒店门口的商店见面,周某兵和周某新到后,倪某以帮周某兵消除犯罪记录为由,从周某新处骗走1000元及4包蓝色芙蓉王烟。一天后,倪某在同一地点,谎称消除犯罪记录还需要钱,又从周某新处骗走1000元及4包蓝色芙蓉王烟。几天后,倪某对周某新父子讲还需要钱去安东监狱找人,从周某新处骗走800元和2包蓝色芙蓉王烟,倪某打电话约周某新父子到耒阳市公安局门口见面,谎称自己的舅舅姓李是公安局副局长,并当着周某新父子面假装打电话给“李副局长”,称其可担保周小兵到检察院或者湘南监狱上班,从周某新处骗走800元和2包蓝色芙蓉王。倪某从耒阳市武装部门口花了110元买了一套假警服,约周某新父子到三湘明珠酒店门口见面,谎称工作已找好,但警服要380元,周某新便给了倪某380元。
没过多久,倪某约周某新父子见面,谎称消除犯罪记录要请检察院的人吃饭,从周某新的手中骗走800元及2包蓝色芙蓉王烟,最后倪某又约周某新父子见面,谎称周某兵的事已经办好了,但还要去东安监狱消除犯罪记录,便要周某新给其1200元及一条蓝色芙蓉王烟,临走时倪某还对周某新父子说周六有车过来接周某兵上班。到了周六,父子两无法联系上倪某。案发后,倪某用赃款购买的一部白色酷派牌手机已扣押并发还给周某新。
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凡事要三思而后行。(谷洁琼 唐亚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