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5月20日讯 小区专项经费管理有没有到位?物业经费使用规不规范?物业公司资质年审有没有过关?这些关系到普通市民日常生活的问题,在《物业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要求。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从本月起,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组将深入社区、房产企业、物业公司等进行现场视察,并将与居民、物业公司负责人、业委会代表进行座谈,以及对相关部门的调查走访,详细了解《物业管理条例》在浏阳的落实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启动后,将通过宣传发动、自查、重点抽查和审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强调,检查过程要深入,部门、街道及各检查小组要相互配合,要在检查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要抓住焦点问题并解决问题。
市领导孙建科、张友根、刘一江、杨智、戴武明出席会议。(见习记者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