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快递“霸王条款” 为消费者提供保障
红网桃江站
 
05-19 15:07

红网桃江站讯 随着网络购物、电子商务兴起,物流、快递业在桃江县已迅猛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较多的服务消费纠纷。针对这一现状,桃江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流、快递行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至发稿时止共检查相关经营户17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立案查处9件。

经该局执法人员详细摸底和梳理,县内物流、快递行业存在6种典型“霸王条款”:如“对因甲方的不合格包装所造成货物受损,或包装完好而无法开箱查验的货物受损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公司送货至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寄件人如有索赔或其他事宜,应在货品到达之日起30日内提出,过期视为寄件人主动放弃权利”“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航班延误、取消,塞车,假期,天气等”“快递物品未保价而毁损的,按快递资费的5倍予以赔偿”“对于玻璃及其制品、陶瓷等易碎、液体类货物交货时允许20%的破损和误差”等,以上种种均不同程度地规避了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此次专项整治在物流、快递行业造成了较大影响,广大业主表示将加强合同法和行业相关法律的学习,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