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发挥诉前调解机制 积极应对案件增多难题
红网泸溪站
 
05-15 11:56

红网泸溪站5月15日讯(通讯员 唐波)5月4日-8日是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周,为迎接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逐步缓解案件增多压力,泸溪法院在往年扎实推行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充分发挥调解机制功能,近日,该院立案庭就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3年8月,被告杨某和余某从原告徐某处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未按约收到欠款,后经多次催收未果,故起诉至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立案庭庭长李向认为该案事实简单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决定尝试开展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在调解室,原、被告双方均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因经济困难,两被告表示暂时无法偿还借款。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想法和实际经济情况后,李向又向两名被告释明了法律关系,说明了其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一番调解,两被告接受了法官的说理和劝解,表示可以现有的一处私有门面作价20万元来偿还借款。经过法官详细的解释,原告也对两被告的建议表示接受,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一次诉前调解圆满结束。

大力推行诉前调解是近几年来泸溪法院的一个工作亮点,该院建立案件诉前调解奖励制度,倡导法官积极实施“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增加案件的诉前调解率,既减少了法院审判案件数量,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了调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