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炎陵站5月12日讯(通讯员康朝晖 易檬)颜某看到电缆电线“剥皮”后可以卖钱,就萌生盗窃通讯电缆发财的念头,6次流窜至炎陵县偷盗基站电缆。5月12日,炎陵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颜某提起公诉。
2013年1月,颜某携带作案工具乘班车先后6次流窜至炎陵县乡镇盗窃通信基站电缆,并将电缆线去皮后卖至废品收费站。最后一次盗窃时,颜某被前来巡逻的基站工作人员现场抓获扭送至炎陵县公安局,因其身患重病,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间县公安局对颜某进行传讯,颜某却听信算命迷信认为自己今年有难可能会死,遂未到案。同年8月,炎陵县检察批准逮捕,同日炎陵县公安局将颜某列为网上逃犯。今年4月29日,颜某在攸县被抓获。
检察官提示: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对象应该严格遵守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否则违反规定的行为被作为量刑建议或量刑的考虑因素时,将得不偿失。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已经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