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抱孙告公婆 泸溪法官“清算”纠纷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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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9:47

红网泸溪站5月11日讯(通讯员 李晓丹 胡立新)近日,泸溪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媳妇带着两个孩子状告公公、婆婆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解开了双方心结,弥合了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阙某与两被告的儿子在2013年6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在婚前生育一子,取名李大毛(化名),婚后生育一子李二毛(化名)。2014年7月两被告儿子在浙江温州市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肇事司机与原、被告一家人达成了505000元的和解赔偿协议。原告诉称公公、婆婆希望自己与已离异的二叔一起共同生活抚养两个孩子,但是原告不答应,因此两被告对原告的态度陡然转变,不允许原告将孩子带回娘家抚养。对于属精神抚慰性质的死亡赔偿款,两被告向原告说明,她一分钱都拿不到。而两被告辩称,自己只是希望两个孙儿能在自己的身边,让媳妇与二叔在一起也是为了留住媳妇,两老怕万一媳妇将孙子带走,重新组成新的家庭会对两个孙儿的成长造成影响。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和误会激增,一家人原来的和睦被彻底打破了。鉴于这样的情况,阙某将原本理应替死去的丈夫尽孝道的公公、婆婆告上了法院。原告阙某在起诉当天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申请了诉前保全,泸溪法院执行法官在立案当天就对这笔钱进行了冻结。

本案案情虽然并不复杂,但争议激烈,当事人分歧也较大。承办法官胡立新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应该尽力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即使再难也要全力调解。确定大方向后,胡法官马上制定调解计划。在调解室里原、被告三人争执不休,发生了言词激烈的争吵,说起死亡赔偿金时和小孩以后的抚养问题上都各执一词,情绪十分激动。

胡法官当即进行了制止。在这样剑拔弩张的情势之下,胡法官于是决定将双方当事人暂时隔离开,避免发生正面的摩擦。并分别找来原、被告他们的亲属,在辩法析理的基础上,陈述利弊,沟通亲情,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一切以孩子为先,放弃彼此的成见。毕竟双方的目的都是希望孩子好,母亲为了让孩子以后能有好的物质条件生活,公婆也为了孙子能够有健康的成长。接着胡法官又从继承法的规定和亲情角度出发,予情于法的给双方做工作,二被告表示自己愿意抚养两个孙儿,希望媳妇能够让孙儿在自己身边长大,至于两个孙儿长大成人后,如果愿意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的话,两被告也没有意见。原告听到两被告这样的说法,觉得公公、婆婆这样的做法也是为了孩子好,同意了公公、婆婆的意见。最后双方互谅互让,在胡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二被告抚养两个孙儿并给付原告100000元,并表示在今后会和睦相处,在两个孙儿长大后只要孩子愿意,可以让孩子随原告一起生活。双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对该院的办事效率以及胡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分的清的继承财产,分不开的浓浓亲情,一起继承权纠纷就此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