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兴站5月6日讯 近日,从县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县司法局被县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
近年来,县司法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执法,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法治永兴建设,营造全县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举办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制度,坚持执政上岗;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联动;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