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站讯 “想不到这么快就办好了手续,我们老百姓打心底欢迎法院的这个好制度”。5月4日上午,作为第一个来院登记的诉讼当事人,周某亲身感受到了武冈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后带来的办事便利。
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且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按照上级要求,武冈法院自5月1日起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流程进行立案登记,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截至5月4日下午5时,该院已当场登记立案22件,要求一次性补正材料的1件,咨询登记立案达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