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4月30日下午2点,中方县法院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召开了院务会,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康就我院5月4日开始着手推行立案登记制进行全面部署,并严明工作纪律,只要当事人来立案,一律接收诉状;若一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违法行为,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5月4日上午8:30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康与分管立案工作副院长曾新率领相关人员准时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来指导检查立案登记制工作,只见立案人员一个接一个将当事人的诉状输入到电脑进行登记立案,还不断地向来访当事人释凝解惑。院长还当面盘问了立案庭庭长潘红梅关于立案登记方面的几个问题。
立案庭庭长潘红梅立马回答:“只要当事人来立案,一律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先收下材料,同时会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日期,在7个工作日务必给予当事人答复。”
为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中方县法院坚持“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的工作模式,通过打造精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全方位构建立案工作的绿色通道。